去年底,SaaS服务公司有赞年会上CEO白鸦的讲话着实火了一把。
他公开强调“996”工作制和公司其他制度都是“Enjoy”为代表的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我们选择了创业公司,就是选择可能对生活照顾不够”“如果一个人说工作就是工作,生活就是生活,下班了工作的事情不能找他,有工作问题周末不要回复,那他没法适应我们这里”。
我在朋友圈和公众号文章中,看到有创始人、管理者声援白鸦:
这本就是互联网公司的常态;我们不招不能“996”的员工;如果这个时代连随时在线都不能适应,只能说你不适合工作;创业公司九死一生,大半夜爬起来改bug,是基本要求了吧……
另一方面,是有赞员工贴出话题表达抗议的帖子下,阿里、美团、滴滴等互联网公司的员工们从四面八方赶来声援:
“杭州的码农该行动起来了,这不是资本家压榨我们的借口”“996已经是不成文的规定,员工是弱势群体,不管是否喜欢,只能被动接受”……
甚至有人向杭州有关部门举报了有赞。
02
刚开年,少不了周末和朋友们吃饭聊天交换讯息。
自己当老板开公司做生意办厂的朋友们,都在聊当今市场竞争激烈,市场上钱少了,买方不断比价压价,拓客艰难。
成本却节节高升。原材料价格没办法再压缩,员工工资每年都要涨,大量外来劳动力回流其本地省会城市,招人困难。
末了感叹:如今开小公司苦哇,经常辛苦一年,结清工资,发现自己啥也没剩下。
在公司工作的朋友们,都在聊这两年工资涨幅赶不上物价涨幅,加班越来越严重,年终奖一年比一年少。
末了感叹:打工真是难啊,被剥削剩余价值,日复一日兢兢业业搬砖,还提心吊胆担心被裁员。
周末吃饭时,朋友刚工作的小表妹问:“到底谁对谁错?”
03
谁对谁错呢?
刚刚步入社会的时候,我也喜欢问这个问题。
当年做设计的时候,调研上海石库门拆迁问题。短短几年时间,石库门从上海的地图上,一片一片消失。
作为同济历史建筑保护专业的学生,从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我们希望整个街区从肌理到建筑本体到生活习俗等文脉,都能更妥善地被保护、改造、更新。
我们当然认为自己是对的。要是讲道理,从世界各国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史,到石库门在上海近代史中的意义,我可能能滔滔不绝讲个几小时。
我们以为在石库门中居住的市民也这么认为的,毕竟这是对的嘛。甚至自己加戏,想到我们大家统一战线同仇敌忾应对拆迁办的场景。
事实啪啪打脸。
我们调研的那几个街区,大部分居民是乐意拆迁,甚至是翘首期盼着拆迁的。
昏暗潮湿的3层小楼,通常能挤6、7户人家。3、4口人挤10来个平方是常态。大家共用狭窄的楼梯,脏兮兮的厨房。通常上半层楼梯,就有洞口能爬进一间屋子,就是一户人家。要是有独立卫浴,那就是“豪宅”了。
相比动迁之后这房子是被保护起来,还是要更新改造,还是干脆被夷为平地盖高楼这些宏观问题,他们更关心实实在在的生存问题:
动迁之后能分到多少平米?能不能住得更好?到市区上班有没有班车?拿到的补偿款是不是没吃亏?房子户口混乱,能不能分配合理?
如果上面的问题都是肯定的答案,大家都是乐于尽快、马上、立刻乔迁新居的。
我们去动迁后的新住宅小区调研,居民们笑逐颜开:
感谢国家快速发展,让自己住上了楼房,窗明几净,这是过去几十年想都不敢想的。院子里有花园有运动器械,可以晨跑可以健身,比石库门房子间的狭窄通道,不知道好了多少倍。配套购物、门前班车都方便……
我们爬上拆迁工地中毅力的“钉子户”阁楼,屋主大叔不跟我们讲人权讲法律讲情怀,而是讲:“再多赔偿X万元,我就搬。”
在他们的角度,这当然也是对的。
那石库门的大面积消失,该骂房地产开发商的贪婪喽?
房地产开发,是我国旧城改造的主要形式。如果房地产开发商的合法合规开发,那他们的行为及其后果都无可指摘。
逐利本就是商业行为的本质。你让商人不逐利,都去做公益,等于不给收益却把风险打包给他。换做是你,你愿意?
房地产开发商也没错。
04
屁股决定脑袋,其实哪有什么绝对的对错。
互联网公司飞速发展,市场上没有刀枪,却都是见血的肉搏。
一方面是老板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想要更高的效率,更优的产品交付,想把每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另一方面是员工想要更好的福利,想要工作和生活的平衡,想要每份付出都得到金钱的回报。
开发商承担风险,追求经济效益;老百姓希望安居乐业;文保专家关心文化的传承、历史建筑的保护;地方政府官员要政绩。
每个人站在自己的角度发声,参与博弈,市场再来调节利益。
如果一家公司的制度,外人都觉得过分极了,可是优秀的人才却前赴后继。那这家公司一定是要么给足了钱,要么给够了发展空间,要么真的有能当饭吃的让一群人志同道合心潮澎湃的梦想。
每一个去应聘的人,都在给这家公司投票。
如果一个员工,兜兜转转很多年,总是抱怨自己怀才不遇、被黑心老板剥削剩余价值,却得不到匹配的收入和福利。其实大概率,他的收入,也就是市场给他的合理标价了。
05
甚至在法律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也没有绝对的对错。因为社会资源的有限,我们并不能不计代价地追求绝对正义。
法律经济学里有个重要原则:社会财富最大化、社会成本最小化原则。
被誉为华人经济学界的四侠之一的熊秉元先生在其著作《正义的成本》这本书里写到了美国的一起著名索赔案:
一位摄影师耗费大量人力、财力,拍摄了很多喜马拉雅山的照片。而这些底片,被一家冲印公司弄丢了。
摄影师起诉,要求冲印公司除了赔偿底片费,还要赔偿来往喜马拉雅的旅费等。而冲印公司当然觉得只需按业内标准赔偿几卷胶卷钱。
最终,法官判决冲印公司只需要赔偿胶卷费。
如果该案判决冲印公司需要赔偿摄影师的所有花销,那么冲印公司日后为了避免类似事情发生,必然对所有底片用更精细的方式保管,这样所有底片的冲洗费用都会上涨,社会成本上升。
而如果判决冲印公司只需要赔偿胶卷钱,那么摄影师下次一定会对贵重底片特别交代,冲印公司也可能对贵重底片采取特殊保管,收取更高费用。而对一般底片仍旧采取一般保管方式,保持较低收费。
这样才符合社会财富最大化、社会成本最小化原则。
作者:啡小沫,985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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