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最近微博热议“女子自曝3月入职7月怀孕”的2篇感想,下方是这件事基本介绍:
1、禅猫
感想:作为一个人力资源从业者来说,招到这样的女员工着实很头痛,因为用工风险背后是强大的用工成本,但是作为女性,我理解这位员工的做法,面试时如实告知已怀孕基本上不会被录用了,这是现实,试用期如实告知怀孕,企业若此时辞退只有半个月的赔偿,怀孕待产到坐月子期间没有社保和收入来源,日子会很难过;从规范的角度来看,公司这种做法其实很坑的,不论前后都容易给自己带来更大的用工风险,尤其是女子给女子回来上班安排在不适合孕产妇的恶劣工作环境下,不如好好履行劳动法的规定,在该女员工怀孕待产期间采取灵活用工的方式解救这次用工危机。出于规范的角度,公司的做法真的不怎么样。
跟评:很中肯此前该员工不当。此后公司安排不妥。该女子职位是装饰工程师,工地是其中的办公室。但从用工风险与人性化考虑,可调至非工地的地区。公司行为应该是鉴于此前,员工仅从个人角度考虑,公司就没有再照顾。
2、Ellie
感想:一位女生朋友曾经去应聘您的前雇主公司应聘,被问到有无生育打算?朋友在育龄没有娃,显而易见答案是有。
最后公司有给offer,但是这位朋友在咨询了在这家公司工作过和正在工作的朋友的建议意见后,选择放弃。
怎么说呢?这个问题问出来就是心思不纯或者说是歧视。
有无生育打算,答案有,那就是说这会是个劳动力会打折扣的员工,至少产假是脱产,之后育儿期间精力也折扣。面试阶段公司可能会考量不给通过,或者通过但之后怀孕或是产假期间需要续签合同时可以选择不给续约。
有无生育打算,答案没有,也会有计划外的情况,之后就是有无坦白,有无隐瞒,有无及时告知,及其他如文中的情况。
看看这个话题这么引起的反应和讨论,就明白在当下的社会和工作和语言环境中,怀孕是女生的能力,却不是女生的权利了,所以许多工作女生在压力下只能逃避。生育率下降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文中的女子是你的姐妹或是妻子,你又怎样作答呢?
跟评:权利与义务,是并行对等的。既然选择享受就职带来的福薪,就要承担延迟生育的压力。
又想领取工资,又想按自己时间表怀孕,这就太个人主义了。
有一个读者的做法,我觉得可跟您分享:直言有打算,但因为初入职,对公司没有什么贡献,
若是一入职便怀孕,就离职,不会也没想过像老员工一样,安享公司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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