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线上买保险(自媒体、互联网保险平台等): 很多小伙伴,都有这样的担心: 线上买保险,便宜是真的便宜很多,甚至保障还更全更好。但: 1)线上投保,理赔找谁? 2)性价比高的保险,所属保险公司都没听过。靠不靠谱? 3)买小公司的保险,万一倒闭了保单怎么办? 保险通常涉及几十年,甚至终身的保障。缴费期也长,累积起来也是笔大钱。怎么说,都不能为了贪便宜,踩了大坑。 先说第一个问: 保险业,正在全面互联网化。互联网投保、互联网理赔。除了香港保险/海外保险,还有限制。其他保险产品,都可以线上买到。 所以线上投保不会是个问题。跟线下投保,也不会有本质的区别。 投保与理赔,都以合同为准。 理赔第一时间,是找保险公司递交材料。 当然人总有路劲依赖,担心理赔找不到人。担心这点,可以找你信任的保险知识与产品都熟悉、专业的自媒体人,或者线下代理人投保。 但最主要的,还是要事前防范。 投保要符合健康告知。了解合同条款,什么能赔什么不能赔。所以,大家有必要,还是要多懂点保险知识。 那么,第2、3点呢? 02 为了,大家对整个行业保险公司实力,有个大致的了解。 花花对国内进行“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做了个粗略的盘点: (向下滑动,可看完整表格) 这是“原中国保监会”(现已和银监会合并为银保监会)官网,披露的2018年人身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情况表。 收录了,91家报送保费数据上来的人身保险公司。 也就是:我们日常保险保障所需的“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寿险”,主要都来自这91家公司。(还有少部分健康险、意外险,来自一些财险公司。就暂不列上来了。) 另,在这些保险公司上,我工商查询了对应实缴资本情况(资本实力一栏)。 规模大、保费收入多的大牌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自不必说:有平安、国寿、人保、太保、新华等等,都很强。 上市公司的,市值都在千亿以上。 没上市,却也知名度非常高的华夏、太平,实力也非常强。实缴123亿、62.3亿。 还有我们没怎么听过的保险公司,比如英大人寿、中华人寿,实缴资本上百亿。要究其背后股东,你更会吓一跳。 例如英大人寿: 大股东为国家电网、中国电力,小股东也都是各省的电力集团公司。 中华人寿,大股东则直接为“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即股市中的“国家队”之一。 甚至如:"华贵人寿",这样实缴资本并不起眼的保险公司,其背后都是贵州茅台(市值过1万亿)。 保险公司可个个都不弱。 除了实在查不到实缴资本的3家公司,剩余最少的实缴资本都是5亿。 另,我并没查询外资保险公司实缴资本情况。因为外资保险公司门槛更高。设立要求是,必须外国保险公司,有30年以上经营历史及上一年末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因此,所谓“小保险公司”,不一定小。没听过的保险公司,可能实力惊人。 为什么保险公司实力这么强,这么有钱? 01 是因为,相比投保人关心: 买了保险,保险公司能不能保证几十年后出险还能获得赔付。 监管层更关注,这个问题。 国家专门设立《保险法》对保险行业进行管理。 从保险公司设立、经营到破产,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至少有10道关卡,来要求兜底能力,以保障投保人权益。 设立就有3个关卡: 1)股东要求; 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保险法》六十八条) 2)实缴资本;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亿,且为实缴。(《保险法》六十九条) 3)专业能力; 要求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都必须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保险法》第六十八条) 而这些,仅只是拿到牌照的基础。能不能拿到,还另说。 毕竟排队等着拿牌的就有200多家。 保险牌照,绝对是比银行牌照还难拿到的金融牌照。金贵。 拿到牌照后,还有经营5关: 4)保证金机制 《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规定: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5)责任准备金机制 《保险法》第九十八条规定: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责任准备金,即保险公司用于支付未来到期保险金所需的金额(比如精算的发病赔付、身故赔付即到期分红、返还资金等) 6)保险资金运用监管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确保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得当与稳健。 7)再保险机制 《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也就是说: 对可能超过能力范围的保险,要为之办理再保险,来确保出现能做出赔付。 8)偿付能力 第一百三十七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施监控。 第一百三十八条 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 责令增加资本金、办理再保险;限制业务范围;限制向股东分红;停止接受新业务等的措施。 来遏制颓势,转移风险。 如果经营监督措施,仍然没能让保险公司经营稳健。也会允许破产。 为维护投/被保人、受益人的权益,《保险法》对于保险公司破产处理,有两个重要的措施(破产两关): 9)转让或者接管制度 如果,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则保单如何处理呢? 保险合同及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都转让给其他有经营能力的保险公司,不能达成转让的,则由保监会接管,再指定保险公司接受转让。(《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10)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公司破产,除了转让与保监会接管,《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破产还有一条救济措施,就是保险保障基金。 每个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这笔钱,就是用于破产时,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救济。(《保险法》第一百条) 04 梳理一下就是: 保险公司: 1)设立有门槛,且门槛非常高。 保险公司,就是一个进入门槛非常高的行业。牌照金贵,能开展保险业务,尤其是人身保险业务的公司,老爹都非常有钱。 直白点说就是:保险行业里,没有小公司一说。只有相对其他同行小。 2)经营有监管。保险行业的监管十分严苛,时刻盯着保险公司的运营及偿付能力。 3)破产有兜底。 即便实在是经营不下去,走到破产的境地。 要么保险公司自行接洽合适接手的保险公司;要么保监会接管,再指定有能力的保险公司接手。 总之,保险公司,就是有兜底的一行业。几乎不会让投/被保人、受益人,发生所持保单得不到赔付情况。 因此,不用担心保险公司太小,保单不能赔付的情况。 最主要的,仍然是投保: 要符合健康告知及了解保障条款。 文/花不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