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完资料,核实之后,结论跟自己原先预想的完全相反。
之前一直想写“受益人”主题的内容,且看了不少大V的文章,很多观点都是“指定受益人必优于法定受益人。
如果投保,默认为法定受益人,被保人身故的赔款,将作为遗产处理;
而指定受益人,则不需。保险金会作为赔款直接给到受益人。所以,要指定受益人。
如果把受益人指定为:第一顺序受益人:配偶,50%;第一顺序受益人:孩子,50%;
那么配偶的50%,会当做遗产处理。按照遗产处理,则由配偶的继承人继承(如他父母)。
这笔赔款里,只有50%直接给到孩子。这就有可能违背了被保人意愿。
第一顺序受益人:100%;第二顺序受益人:孩子,100%。
还有第三点:指定受益人(比如指定第一顺序受益人:配偶,100%;第二顺序受益人:孩子,100%),在离婚时,能更多的避免“钱没给要想给的人”。也就是:按照上述的方法,如果离婚,双方配偶关系不存在。
投保时,默认选择法定受益人。如果被保人/受益人(其中之一),为什么会被认为:赔款会被当做遗产处理呢?
被保人死亡,“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保险金要被当做遗产处理。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并非“没有指定受益人”,而是:指定“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投保默认选择法定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并不会作为遗产处理。
如果指定孩子和配偶两人,为第一顺序受益人,各占50%的比例。如果自己和配偶同时身故,指定给配偶受益的50%保险金,会作为遗产吗?
“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那么受益人配偶,无法领受被保人身故保险金这笔赔款。那么,保单指定给配偶的这50%的赔款,会怎么处理呢?
第一顺序受益人还有除配偶、孩子之外的其他人。那该怎么处理呢?
如果是案例中的被保人与配偶一起身故,能确定被保人先于配偶身故,那么:
被保人先身故,50%保险金就已经事实成为配偶的赔款。
采用指定受益人,第一顺序受益人:配偶100%;第二顺序受益人:孩子100%的方法。
这笔身故保险金的全部赔款,会100%当成配偶的遗产处理。要在配偶还剩下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亲、母亲、孩子中做均分继承。
怎么避免,保险金成为遗产呢?有没有100%能避免保险金成为遗产的方法?
不论是你指定受益人、还是法定受益人,逻辑上:都有被保人与受益人同时身故,并能确定被保人先身故的可能。
而避免,比较大比例的保险金成为遗产的方法,只能是选择:法定。
或者是,把所有想要给到保险金的人,都列为第一顺位受益人。
指定第一顺序受益人:配偶;100%;第二顺序孩子,100%,就能避免离婚受益人纠纷的尴尬吗?
丈夫婚姻期间给自己投保,选择默认法定受益人、或者指定受益人为:父母、配偶、孩子。
a选择法定受益人,前妻一定不能拿到赔款;因为身份关系已经发生变化,赔款只能赔给再婚妻子。
b如果只指定了受益人的关系,比如:妻子,而没有名字。那么赔款,也是不能赔给前妻,而是赔给再婚妻子。
没有再婚妻子,那么保险金会给剩下的法定受益人或者指定受益人。
“(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c如果不仅指定了受益人关系,还写了受益人名字。比如:妻子+对方名字,那么离婚之后,被保人身故:
“(三)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d如果指定受益人,没有写身份关系,而直接写的是妻子的“名字”。
因为,被保人可以指定任意第三人(含无血缘/亲属关系的第三人)为保单受益人嘛。
也就是:妻子作为投保人,给丈夫买保险,受益人写自己。如果离婚,是否能得到赔款呢?
受益人写的是:身份关系,名字,还是身份关系+名字,都可拿到赔款。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所以,总体梳理下来。其实并未见得:选择法定受益人,要比指定受益人麻烦多、纠纷多。
通常法定收益人,不只一位。那么就需要,所有法定受益人一同领取,或者所有受益人签署一份协议书,选定一个代表去领取保险金。
还需要所有受益人提供能证明与被保人身份关系的资料,才行。
我可以完全把我的保单,受益人指定为我的父母、孩子。
(当然我未婚,这么说话,没啥忌讳的;你们要是结婚了,话就别说出来了)
当然,作为老公们的一方,把受益人全指定为他父母、孩子也无妨。
但实际上夫妻在给对方买以身故为给付责任的保险,受益人写自己这件事上,完全是有空子可钻的。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丈夫如果,给妻子买带身故责任的保险,受益人写自己。
在保险务实中,根本没有保险公司去问询、核实,作为被保人的妻子知不知情。都是默认知情的。
有很多丈夫悄悄给妻子,买了好几大百万的意外险/寿险,再伪造意外,将妻子杀害获得赔偿。
只能希望,保险公司,在核实“被保人”知情这件事上,做更多的努力和完善了。 |